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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对象期间男方给我买过一个金戒指一个手机现在分手让我还他 不还就要起诉我

匿名用户 黑龙江-哈尔滨 法律顾问 2022-11-21 20:39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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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蔡瑜律师

    蔡瑜律师

    地区:重庆-沙坪坝 2022-11-21 21:00 回复

    对于有人身属性的赠予比如,衣服,包,首饰不能要求退还。但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转账现金赠予,若分手,可以要求退还。所以,手机是消耗品不用退还,金戒指就有一定争议,若对方起诉说是结婚为目的的赠予买的戒指,可能会有风险。但是,你可以举证说明是送的节日礼物或者生礼物,那么也可以不用退还。若还有不懂可以加v132203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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