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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开发商通知我收房,没有出示“三书一证一表”,我拒绝收房,然后,我向住建局和房管局投诉了该开发商。今天,住建局的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我,说我们县没有‘三书一证一表’规定开发商交房,只规定了“”两书一证明“:《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备案证明》。所以,请问住建局的工作人员说的话是否违背国家政策?下一步我该怎么办?

1*7 河南-安阳 房产纠纷 2022-12-07 18:47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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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俊律师

    李俊律师

    地区:河北-邯郸 2022-12-07 18:52 回复

    没有达到交房条件,可以拒绝交房,工作人员说话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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