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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与现单位自2015年至今已签订3份固定期劳动合同,但是最近才得知第3次签定合同时应签订无限期合同,不签无限期合同时单位会有书面告知跟本人签字确认,但是我当时没有被告知,所以签的依然是
固定期合同。现在距第3份合同签订已过1年,剩余2年时间。现在请问我可以申请补偿吗?

董*光 山东-济南 法律顾问 2023-02-26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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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萃律师

    李萃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 2023-02-26 16:07 回复

    你好,根据你陈述的情况无法主张经济补偿金,下一次再签劳动合同时,你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追问:

    2023-02-26 16:08

    为什么呢?公司不应该告诉我可以签无限期合同跟固定期合同 让我自己选择吗?

    追答:

    2023-02-26 16:09

    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单位没有告知就要承担经济补偿金。

    追问:

    2023-02-26 16:11

    那这不是钻漏洞吗?

    追答:

    2023-02-26 16:11

    是的,你因为不懂法律吃亏了

    追问:

    2023-02-26 16:13

    那就是我要能证明公司利用我不懂法跟我签固定期合同呢?

    追答:

    2023-02-26 16:14

    那也没有用,因为双方最终的结果是已经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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