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你好请问我们是杭黄铁路线路巡线员(属浙江民泰管),下月开始他们要我们每天上班时间从早上6.30至晚上21.30分每天上15小时,上二天休二天,每月没有其他体息日的,请问是不是超出劳动法规定的每月上班的总时间。

匿名用户 浙江-杭州 劳动工伤 2023-04-28 10:00 9.90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
查看全部回复>>
  • 潘彤律师

    潘彤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 2023-04-28 10:06 回复

    按你的描述超过了。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咨询Ta 打赏Ta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