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2010年两人在苏州打工在一起,男方是江苏的,女方是重庆的。2012年5月生下孩子,但是两人没有到法定年龄没有领结婚证。2013年2月带着孩子回重庆两人正式分开之后没有联系。2014年带着孩子再嫁,但孩子的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抚养费,像这种情况可不可以找他要抚养费

匿名用户 重庆-万州 婚姻家庭 2023-06-10 08:02 9.90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
查看全部回复>>
  • 李丹丹律师

    李丹丹律师

    地区:重庆-江北 2023-06-10 09:11 回复

    可以。但是既然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孩子的是否有出生证明,出生证明上是否登记的该男方是父亲,只要可以证明还是父亲是该男子,就没问题。
    咨询Ta 打赏Ta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