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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的人死亡了,在死亡前有买卖合同,现在如何过户

匿名用户 内蒙古-呼伦贝尔 房产纠纷 2023-10-10 22:08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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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伊晟律师

    胡伊晟律师

    地区:重庆-渝北 2023-10-10 22:12 回复

    如果是卖家死亡,依据《民法典》第1145条、1147条、1161条的规定,对于自然人房屋交易中可能出现房产已交付,未过户,但卖方已经去世,分两种情况解决: 第一种情形是有继承人的情况,等到继承人继承之后,由继承人和买方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核准后双方分别缴纳税费再办理过户; 第二种是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这时由遗产管理人履行民法典赋予的职责,包括处理被继承人也就是卖方的债权债务等事宜。 在两种情况下,买方都不必承担卖方应缴纳的税费。

    追答:

    2023-10-10 22:20

    如果是买方去世,需要分几个层次来解释:
    第一,房子不属于遗产,不能直接继承。 房子作为不动产,只有登记过户之后,才能变成买方的财产。因为买卖合同没有履行完毕,房子没有过户到被继承人名下,产权还属于原房东,所以不能作为遗产直接继承。
    第二,合同一方死亡,合同并不当然解除。针对纯财产性的合同,死亡一方的继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但针对人身属性的合同权利、义务,不能当然地转移给继承人。

    追答:

    2023-10-10 22:21

    第三,房屋买卖合同可以继续履行,但继承人需要具有购房资格。房屋买卖合同本身是财产性质的合同,尤其是对于卖家而言,只需要收取房款,父亲收还是儿子收,没有区别。所以,遇到卖家去世的案子,只要买家没有问题,法院清一色地判卖家的继承人配合买家办理过户。 但对买家来说,存在限购的问题,而“购房资格”本身并不能继承。
    因此,如果是买家中途去世,买家的继承人要求继续履行的,需要继承人具有购房资格。
    对于经适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不仅需要有普通的购房资格,还需要有享受保障性住房福利的资格。

    追答:

    2023-10-10 22:24

    第四,如果继承人没有购房资格,或者不愿继续履行合同,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不仅需要购房资格,还涉及按揭贷款的审批,剩余房款的支付,如果继承人因为经济负担等原因不愿买下房子的,法律并不强迫其继续履行。继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由卖家退还已经支付的房款。 因为买家死亡是意外事故,卖家没有过错,也不会涉及违约赔偿。

    追答:

    2023-10-10 22:25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已做出上述答复,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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