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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朋友家有兄弟2人,分别在94年95年成家,其父在92年花钱买邻居家宅基并于99年和2005年盖了上房和门房,盖房费用也是父母出。在92年时曾将宅基地登记在老大和父亲名下,老大于20o6年去世,其孩子及媳妇均属商品粮,老2照管父母去世,且父母生大病钱及后期照料均由老二承担,家里房屋维修和改善均由老2承担,请问房屋及宅基地该如何确权?

匿名用户 陕西-宝鸡 房产纠纷 2023-11-04 08:52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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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洁律师

    徐洁律师

    地区:陕西-宝鸡 2023-11-04 09:06 回复

    老大和父亲共有宅基,如果没有份额,均分,老大去世,如果没有遗嘱,其部分应由其妻、子女、父和母均分,父亲这一半加上父和母通过继承获得的老大的份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然后父母去世时,如未有遗嘱,这一部分中的一半为先去一方遗产,由在世一方

    追答:

    2023-11-04 09:09

    、老二、老大子女均分。最后去世一方拥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加上从先去世一方获得份额为其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则由老二和老大子女均分

    追答:

    2023-11-04 09:12

    老二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遗嘱分配时可以要求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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