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描述:
现在是说转入其中一方名下出售,出售后四人平分,因为有两个人来不了现场,所以其中一人要求出具公证书说放弃继承,转入一人名下,但并不是要放弃,是因为其中一人要求这样,说是因为到不了现场,就让过户给一人。我就想问还有什么操作方法解决?或者说过户给一人然后出售平分的话应该怎么走流程?用不用出具这个放弃继承的证明?
可以过户到4人名下吗?如果到不了现场该怎么操作?
2023-11-17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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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要问 >追答:
2023-11-17 11:37
不能过户到一方名下再出售,这样有法律风险,可做公证,公证房子为两人所有,或可过户到两人名下,再出售平分
追答:
2023-11-17 12:23
那就做公证,表明房产由四人继承,房子先过户到一人名下,等出售后再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