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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要问 >追问:
2024-02-20 16:55
您知道具体的政策文件是哪个吗?父亲公司说不知道这个,让我们提供相关政策文件
追答:
2024-02-20 19:08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死亡抚恤金。通常情况下,领取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并不需要办理公证,由死者遗属按照款项发放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即可。如果相关部门要求办理公证,或死者近亲属之间存在分配款项和预防纠纷的意愿,可以选择适用以下公证方式。
追答:
2024-02-20 19:09
其标准需根据缴费年限和退休时长来确定。其中包括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的死亡抚恤金和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病故抚恤金。在职人员的死亡抚恤金以其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其中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追答:
2024-02-20 19:09
不用跟单位沟通,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