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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深圳市现要搬迁到东莞市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工龄22年,年满57周岁不想随迁到东莞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匿名用户 山东-济南 法律顾问 2024-02-28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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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庆雷律师

    夏庆雷律师

    地区:山东-泰安 2024-02-28 13:04 回复

    你好,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要件之一,是求职者决定是否加入企业的重要考虑因素,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对具体的工作地点进行明确约定。企业因工作场所冻结拆迁而搬迁,既是行使公司自主经营权的表现,也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如企业搬迁未对劳动者造成明显影响,且提供合理的便利条件或者采取了合理弥补措施(如提供班车、交通补贴、住房等),基本消除由此产生的负担或者影响,劳动者以不提供劳动条件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显然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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