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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一下公司股东未经法人代表的同意,私自偷拿公司公章、法人私章,向经营放贷机构贷款私用,这种贷款行为在法律上有效吗?如果贷款人还不上贷款,法人有没有连带偿还的风险?因这种贷款情况起诉的律师费是多少?

K*様 广东-广州 法律顾问 2020-08-25 13:58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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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卢国栋律师

    卢国栋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 2020-08-25 14:21 回复

    您好,回答如下: 1.关于效力问题,管理公章是企业内部的事情,在法律上来说,外人不管内部事情,盖上公章即生效,所以是有法律效力的; 2.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的代表,还款的从来都是企业本身,法定代表人一般情况下不承担连带责任,但若企业还不上款被起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也会一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限制高消费; 3.这种情况两种解决方法: (1)法定代表人联系银行,告知事情,与银行协商解决; (2)视证据而定,起诉银行合同无效,或起诉股东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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