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描述:
公司缴纳社保,福建省厦门参保,工资7400,养老保险个人扣款264,请问基数是多少。这个参保是否合理。
2024-07-11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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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要问 >追问:
2024-07-10 15:32
第十九条除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情形外,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予经济补偿:
1、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以下录用条件的:(1)体检或身体健康未能通过本企业入职前所要求的;(2)在入职30日内未能完备所规定的手续的;
(3)不能达到所担任岗位的绩效指标或者相应要求,试用考核不合格的,
2、连续旷工5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达10天(含10天)以上的。
3、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内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严重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
4、违背“诚信、尽职”员工守则的。如:求职时提供虚假的简历、学历、职称等重要个人信息,或提供个人信息时隐瞒违法、违纪等历史事实,或隐瞒患有精神疾病、职业病、传染病不适合在本企业工作的疾病等。
5、严重不服从甲方合法的正常管理的.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对甲方造成较大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或受刑事处罚的。
8、甲方《行政处分办法》规定属于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追答:
2024-07-10 15:48
您好,很荣幸受邀解答您的法律问题,那就没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