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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产假期间,公司因经营问题想关掉,把公司员工转签给另一家公司,这种是否合法?

匿名用户 江苏-南京 法律顾问 2024-07-22 15:44 9.90

补充描述:

目前本人属于产假期间,11月可以复工。
在A公司2017年入职至今,接到消息公司经营不善,想让我们跟B公司签劳动合同,且工龄不累计。目前公司也拖欠了3-6月份工资!

2024-07-22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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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丁志娥律师

    丁志娥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 2024-07-22 15:56 回复

    当您处于产假期间,而公司因经营问题计划关闭,并将员工转签到另一家公司时,这种情况下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在解散或合并等情况下需要妥善处理员工的劳动关系,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首先,如果公司未经合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员工利益受损,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若公司在您产假期间解散,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对于员工的补偿问题,一般而言,员工可以根据工作年限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每满一年,应补偿一个月的工资;若工作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则按一年计算;对于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员工,应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对于转签问题,如果员工不同意转签,公司不能强制执行。员工有权拒绝转签,并可要求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进行解散和经济补偿。同时,劳动者在被安排至新用人单位工作时,应确保自己的工作年限得到合并计算,并保留好相关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法顾问,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指导和帮助,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如果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咨询或帮助,可以通过法律快车等平台联系专业律师 。同时,您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行政部门的帮助,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或争取合理的补偿 。

    追答:

    2024-07-22 15:56

    你详细看看,如果有不懂的,你再来问我,我随时帮你解决。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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