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3.08.05日入职,武汉市驼舟商贸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697号中央生活区1栋15楼12号。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5MA49PM3P20
在公司培讯五天后,李海燕把我调到武汉市汉阳区硒福食品经营部工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105MABXAR8N4M法人:李海燕驼舟商贸有限公司没有给我买社保。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个人所得税。2024.01月份的工资没有发放给我。
我打电话给劳动监察大队,回复我的信息是,对方诬陷我挪用公款,有经济纠纷,劳动监察大队就不愿意管,去我去司法所找他们处理。
匿名用户
湖北-武汉
劳动工伤
2024-07-22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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