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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们当地前些年因乡村振兴修路筹措资金缺口,当时以集体土地转为建房宅基地的形式,让外地人在些建了房屋,可在2023年因207国道建没又这其中的部分户房屋拆迁了,并且这些户都得到赔偿。可到24年5月当地镇政府协同本村委,又在我组的地盘上划了一块地,为这些户统一建房,但在这整个操作过程中,没有任何人来给群众个消息,无声无息的无公示无通知的,并以黑社会性质的形式安排建筑老板来搞施工,现已开屋𥕛已打好,现在群众反映强烈要求村委及政府给个说法,但无人理会,现在发展到了群众自发的要堵载图他们建没运输通道,请问群可以这样做吗做?
群众应该享知情权吗?或者说应该走哪些通道?请以法律的确度作个指引!谢谢了!

匿名用户 湖北-襄阳 劳动工伤 2024-07-23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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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艳律师

    张艳律师

    地区:湖北-襄阳 2024-07-23 07:47 回复

    可向县政府反映,走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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