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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干活,污水井被人打开,未放安全标识,无照明。导致本人掉入污水井,多处摔伤,擦伤。手机摔碎。现在负责人不给与负责赔偿

匿名用户 河南-南阳 法律顾问 2024-07-30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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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文绪律师

    宋文绪律师

    地区:河南-南阳 2024-07-30 16:23 回复

    两个责任主体:一是你的顾主,二是污水井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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