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母亲在一几年的时候他们就已经离婚了,离婚时我跟我母亲我的弟弟跟我父亲。我是我父亲的继长女。
22年时候我父亲意外去世了 ,也没有遗嘱什么的。去世以后,我弟弟(今年16岁)的法定监护人就变成了我的母亲。
我父亲名下的财产之一是一辆出租车,价值29万。在今年的前些时候,我和我弟弟还有我的母亲还有我的爷爷去公证处公证了出租车这份遗产。因为当时就说好说我爷爷放弃这部分遗产,然后出租车的财产是我和我弟弟一人一半。到公证处的时候,因为法律上有一条未成年人必须继承的这一条,加之出租车过户继承,他只能过户到一个人的头上,所以我相当于被迫的签订了公证书里的自愿放弃。然后这辆车子所有权就到我弟弟的名下了。但是因为我们说好了,不管怎么样,这个财产他终究是一人一半的,所以我当时在签订完公证书之后,我们自行又在家里签订了一份协议,就是我和我母亲签订了一份协议,因为我母亲是我弟弟的监护人嘛,签的就是说等这个出租车变卖了里面还是有50%是我所有的财产,变现以后需要三天之内就是把这个钱给到我本人,然后现在就是我的母亲呃不给我这个钱,甚至他在跟我和我弟弟要抚养费
匿名用户
山东-济南
婚姻家庭
2024-09-06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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