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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家住三楼,四楼自来水主管道破裂(自来水主管道从住户房中穿过),三楼、二楼和一楼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失,请问应该谁来承担这个赔偿责任?是物业公司吗?(是水表前的管道破裂)谢谢!

匿名用户 山东-济南 法律顾问 2024-09-09 22:02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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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余松华律师

    余松华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 2024-09-09 22:08 回复

    你好,分情况。如果在设备的保质期限之内,且并非由于人为因素而引发的渗漏问题,则应由负责开发建设该住宅楼宇的开发商承担相应的修复及赔偿责任。如果渗漏问题是由属于公共设施所引起的,那么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起维修和赔偿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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