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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要问 >追问:
2024-09-22 09: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一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同时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我认为没办交接就调离责任不在我个人,第一是没有会计接任无法交接,后期也没找到我进行交接。第二办理调转手续不是我个人行为,是我同意调离,原单位和我所调往的单位通过组织部门办理。
不知道我认为的对不对,要给我记过处分我不认,如果是小处分诫勉谈话也就认了。
追问:
2024-09-22 09:48
理论上任何个人也没有能力办理调转手续
追答:
2024-09-22 09:48
你是正常调离吗?单位在你调离时有没有安排人与你交接?
追问:
2024-09-22 09:50
当时原单位没有安排交接,根本没人接替,我是从乡镇政府调往市直部门
追问:
2024-09-22 09:50
当时原单位没有安排交接,根本没人接替,我是从乡镇政府调往市直部门
追问:
2024-09-22 09:52
当时给主管的镇长留话以后能办理交接通知我,但是近一年后有会计了没有找我,但是这个当时的留话没有书面或者电子记录,面对面口头说的
追问:
2024-09-22 09:52
当时给主管的镇长留话以后能办理交接通知我,但是近一年后有会计了没有找我,但是这个当时的留话没有书面或者电子记录,面对面口头说的
追答:
2024-09-22 10:22
这样吧,你先加我,等处理决定出来了,你再去申诉或依法维权时可以委托我们代理。13574110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