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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法院没判离,我们有个女儿,现在有怀孕八个月,联系不到对方,一分钱生活费都不给,我该怎么办呢?

匿名用户 山东-聊城 婚姻家庭 2024-10-19 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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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新广律师

    崔新广律师

    地区:山东-聊城 2024-10-19 06:38 回复

    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1. 申请法律援助:如果你的经济条件较为困难,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会为你指派专业的律师,帮助你维护合法权益,且不收取或者仅收取少量的费用。 2. 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即使你们还没有离婚,对方也应当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你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孩子的出生证明、你们的婚姻关系证明等,到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对方的收入状况等因素来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3. 尝试联系对方的亲友:看看是否能够通过对方的亲友联系到他,或者让他们帮忙转达你和孩子的需求,也许对方的亲友能够从中调解,促使对方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4. 向妇联等组织求助:妇联等组织是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机构,你可以向当地的妇联组织反映你的情况,寻求他们的帮助和支持。他们可以为你提供心理辅导、法律咨询等服务,也可以协助你与对方进行沟通和调解。 5. 考虑再次起诉离婚:如果你们的婚姻关系确实无法维持,你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再次起诉离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在离婚诉讼中,你可以同时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以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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