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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咨询一个事情:
我老婆10月4号骑电动车撞上别人的三轮车,10月11号经过交警判,对方主责,我老婆次责,对方拖着没处理。损失电动车大约600块钱,手机2022年买的3689元。本来保险公司说2000块钱解决(我老婆当时同意了),后来保险公司说要赔付对方医药费的百分之二十。对方在医院做各种检查,15号还在医院做检查开药。我老婆摔得重得多,因为我老婆怀孕3个多月,做不了检查,所以当时只拍了一个B超,后来7-8号有点流血,怕不健康就计划先打掉,18号在医院做了药流人流。正好18号打完以后才发现对方一直做各种检查。现在越想越气,我们可以推翻2000块钱的赔偿,要求补偿手机费用3689元、电动车维修费600元、误工费加小孩的流产费用不?

匿名用户 湖南-长沙 交通事故 2024-10-20 11:15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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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肖国九律师

    肖国九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 2024-10-20 11:20 回复

    你好,如果没签协议完全可以反悔;如果有协议,需结合协议内容及诊断记录综合评价。

    追问:

    2024-10-20 11:48

    只签了一个定责,没签协议,请问下我主张要这些费用合理吗?

    追答:

    2024-10-20 11:59

    没有就具体赔偿签协议的话,完全可以主张这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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