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咨询一个事情:
我老婆10月4号骑电动车撞上别人的三轮车,10月11号经过交警判,对方主责,我老婆次责,对方拖着没处理。损失电动车大约600块钱,手机2022年买的3689元。本来保险公司说2000块钱解决(我老婆当时同意了),后来保险公司说要赔付对方医药费的百分之二十。对方在医院做各种检查,15号还在医院做检查开药。我老婆摔得重得多,因为我老婆怀孕3个多月,做不了检查,所以当时只拍了一个B超,后来7-8号有点流血,怕不健康就计划先打掉,18号在医院做了药流人流。正好18号打完以后才发现对方一直做各种检查。现在越想越气,我们可以推翻2000块钱的赔偿,要求补偿手机费用3689元、电动车维修费600元、误工费加小孩的流产费用不?
匿名用户
湖南-长沙
交通事故
2024-10-20 11:15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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