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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妻离婚后,买的商品房。房贷还没还清。离婚后又判给了前妻。我还能有使用房子的权利吗

匿名用户 山东-济南 婚姻家庭 2024-12-08 10:44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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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余松华律师

    余松华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 2024-12-08 10:47 回复

    你好,如果离婚判给了前妻,同时没有设定您的居住权,你就没有居住权,除非前妻同意

    追问:

    2024-12-08 10:49

    买房的合同上面主贷款的人还是我。如果我把房子用为抵押那样能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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