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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妻离婚后,买的商品房。房贷还没还清。离婚后又判给了前妻。我还能有使用房子的权利吗

匿名用户 山东-济南 婚姻家庭 2024-12-08 10:44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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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兴云律师

    王兴云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 2024-12-08 13:34 回复

    房子判给前妻就代表对方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理论上你没有使用权。如果对方同意你居住使用,则另当别论。另外,离婚后买的房子理论上应该和前妻没有关系,属于你的个人财产,怎么会又判给前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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