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父母全款出资购买的房子(有转账记录单),登记在女方名下(男方当时拿不到户口)。目前,夫妻双方已经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协议中将女方名下的这套房产转为男方和女儿(抚养权在女方)共同所有(但房产所有权还未过户给男方和女儿)。请问,男方父母有权要回房产吗?另外,离婚协议生效还未到一年,男方有权上诉更改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吗?(协议是共同协商的,没欺诈和胁迫)
Z*_
河南-漯河
婚姻家庭
2020-09-02 10:03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