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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40岁,已离婚7年,独自抚养10岁的女儿。由于父女关系生疏,且父亲要求现在他对女儿的付出能在将来“惠及”其再婚的1岁儿子。如今女儿很抗拒见她父亲,每次他们见面都是我强制要求,并且女儿会非常难过哭泣。但是前夫想多接触女儿,培养感情,以后好促进女儿和他再婚儿子的亲情维系。是否有合法的办法减少父亲的探视?
离婚协议约定如下∶ 男方每个月可以不影响女儿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女儿2次,每次不超过24小时,如女儿需要,女方可在场陪同,探视应在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进行,原则上春节假期除外。男方应当提前2日通知女方,双方协商接送女儿的具体时间及方式。

匿名用户 江苏-南京 婚姻家庭 2025-06-10 19:25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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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方璇律师

    方璇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 2025-06-10 19:58 回复

    你好,既然有约定,完全可以按照约定来履行父亲的探视。减少探视,目前来看,如果你的前夫是在约定范围内进行的,除非他同意,否则几乎不可能。我不知道你的情况是怎样的,但多数离异妈妈带女儿,而这个女儿又极度抗拒父亲,多半和妈妈平时的教导以及不经意间流露出对父亲的态度有关系,需要深刻反思和注意。自己有没有把离婚时的伤痛 延续到孩子身上。在上一段婚姻关系里,你可能是受害一方,但最受伤害的其实是孩子。作为女人和母亲,为了孩子受点委屈没什么,也不必特意美化父亲的形象,但可以尽量让孩子对父爱真实的渴望以及人生中父亲的角色不受影响。放下之前的过往,放过自己,以新的平和的心态为女儿的人生多考虑。女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是需要父亲的陪伴和支持的,如果你的前夫在社会上还算吃香,不说刻意讨好,但尽力做到可以平和相处,因为你们有共同的孩子,有着共同的利息。至于弟弟和姐姐的相处模式 ,可以慢慢来,如果继母拎的清,处的来就处,处不来,就当做是邻居家的孩子礼貌待之即可。不用特别勉强女儿,人心是肉长的,日子也还长,不排除弟弟对姐姐特别好的可能性。祝你好运~

    追答:

    2025-06-10 20:00

    利息错了 是利益。。。。。。。。。。。。。。。。?

    追问:

    2025-06-10 21:36

    孩子是有一次视频电话提出希望他承担一部分学费遭到拒绝和冷暴力威胁,并无意中得知他拒绝支付额外的医药费和学费而产生的抗拒,甚至有心理恐惧。

    追问:

    2025-06-10 21:37

    从法律的角度上说,孩子是否对前夫再婚子女有义务?请您用法律的角度帮忙解答

    追答:

    2025-06-10 21:39

    费用的问题可以由家长协商 ,支付的矛盾和压力不应该让孩子承担。 如果抚养费不到位可以起诉,多出来的合理的费用如遇拒绝 也可以起诉解决。

    追答:

    2025-06-10 21:41

    理论上讲,是姐弟关系。正常的姐弟之间的法律义务是有的。例如继承、监护等等,但这都是在极端情况下会发生的。

    追问:

    2025-06-10 21:46

    不是姐弟,是对方二婚以后的儿子,其他律师表示在法律上没有任何义务。

    追答:

    2025-06-10 21:48

    跟你女儿不是同父异母的关系吗?不是姐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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