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昨天中午十一点左右,我骑超标电动车,对方骑上牌电动车,然后我超车时他突然转弯,导致他头部擦伤膝盖擦伤手轻微擦伤,对方16岁我18岁,然后他监护人过来说要去医院拍片,于是我就和他们骑车去了医院,然后他们就要我赔偿医药费,擦伤也要全身拍片,于是我报警了,车祸现场没有监控,交警今天打电话叫我周末去交警大队,我没有能力赔偿他们天价医药费,我该怎么办

有*Y 重庆-黔江 其他 2020-09-14 11:10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
查看全部回复>>
  • 文浩律师

    文浩律师

    地区:广西-南宁 2020-09-14 14:11 回复

    你好,这属于交通事故,报警了就由交警调查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对方要求的赔偿数额不合理的,可以由对方到法院起诉。
    咨询Ta 打赏Ta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