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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2019年11月22日租给的房屋中介,按照约定三个月付一次房租,房租每月3800,我在签定房屋合同的时候是三年给中介让了三个月的房租,,也就是说去年11月付的第一次房租之后,在第二次付房租是2020年5月22日了,由于今年2020年国家有疫情,也给中介减免了半个月的房租,可到现在9月了,房屋中介不但没有付房租而且还要少给一个月的房租和每个月少给200元房租,请问您我应该怎么办?

_*- 湖北-武汉 合同纠纷 2020-09-24 11:11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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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浩律师

    万浩律师

    地区:湖北-武汉 2020-09-24 11:32 回复

    你与对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依你的表述,你已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对方有违约行为。你可依据合同要求对方按时按约定金额支付房租,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追答:

    2020-09-24 11:43

    如果对方仍然拒不支付房租,您可以向市长热线反应,向当地房租主管部门投诉,如仍不能解决则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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