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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初提出的离婚,只是口头上商量房子卖了,还了共同负债,然后平分,并没有写离婚协议书,也还没有办离婚手续,然后房子9月份已经卖了,办了过户,过2天就去房管局拿监管的房款,房款是打到妻子的银行卡,现在就是担心她拿到了钱不给我,或者比协商的金额少给我,怎样做会比较稳妥,避免后面因为拿不到钱而引来麻烦

C*成 河南-郑州 婚姻家庭 2020-10-27 09:43 4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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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书豪律师

    申书豪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 2020-10-27 09:50 回复

    和配偶达成离婚协议,约定好这比款项的分配方式分配比例,同时约定其他财产、债务的分配及孩子由谁抚养等。依据这份离婚协议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民政局会将这份协议备案,协议产生效力并且不得随意反悔,权利得到确认和保护。 如果没有达成一致离婚协议,那么如果这个房产是婚内共同财产,也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要求分割售房款,但分割比例可能与你们的协商比例不一致。因为分割财产时会考虑夫妻双方对离婚的过错、孩子抚养问题等等。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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