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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初提出的离婚,只是口头上商量房子卖了,还了共同负债,然后平分,并没有写离婚协议书,也还没有办离婚手续,然后房子9月份已经卖了,办了过户,过2天就去房管局拿监管的房款,房款是打到妻子的银行卡,现在就是担心她拿到了钱不给我,或者比协商的金额少给我,怎样做会比较稳妥,避免后面因为拿不到钱而引来麻烦

C*成 河南-郑州 婚姻家庭 2020-10-27 09:43 4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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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董庆龄律师

    董庆龄律师

    地区:安徽-合肥 2020-10-27 18:01 回复

    既然马上就要领钱了,建议和妻子商量要一起去领,明确自己应得的份额,并把这个过程录音。一起去领是为确定金额,录音是以防对方后期反悔,留存证据。不过这个时间段你们尚未离婚,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必太过忧虑,但是可以起草离婚协议,准备相关材料,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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