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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托管公司和房东签订了授权委托书和相应合同,合同中规定若托管公司十五日内未支付给房东房租,合同自动解除。之后房屋托管公司又和租客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但托管公司老板跑了,房东因此未收到房租,要求租客搬走,要收回房子。房东有权利这么做吗?这种情况是不是房东与托管公司的合同已自动解除?若解除,这种委托关系是不是就失效了?如果失效了,房东就有权让租客走吗?

嗨*吗 湖北-武汉 合同纠纷 2020-11-13 11:29 4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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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志龙律师

    沈志龙律师

    地区:湖北-武汉 2020-11-13 11:39 回复

    意见:房东无权要求你搬走。 理由:房东与中介有委托代理合同,由中介以房东的名义出租房屋,虽然租客(承租人)没有与房东有直接签合同,但是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房东(出租人)承担,也就是租客和房东直接存在事实租赁合同关系。房东不能以不知情或者没有签租赁合同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建议:收集证据,拿到房东与中介的委托合同复印件(需房东签字并注明”原件一致”),录音,微信聊天记录,让房东承认与中介有委托代理关系。再通过诉讼或者调解来处理。必要的时候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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