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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托管公司和房东签订了授权委托书和相应合同,合同中规定若托管公司十五日内未支付给房东房租,合同自动解除。之后房屋托管公司又和租客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但托管公司老板跑了,房东因此未收到房租,要求租客搬走,要收回房子。房东有权利这么做吗?这种情况是不是房东与托管公司的合同已自动解除?若解除,这种委托关系是不是就失效了?如果失效了,房东就有权让租客走吗?

嗨*吗 湖北-武汉 合同纠纷 2020-11-13 11:29 4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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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克律师

    高克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 2020-11-13 14:19 回复

    如果房东和中介签了代理合同,相关的委托书,委托公司把房子向外出租,并代为收取租金,那么实际是你跟房东之间形成的租赁关系,在租赁期满之前,房东是没有权利赶您走的,不过之后的租金需要您向房东那边交,解除了委托关系,但在委托其委托期限内委托权限内它所形成的合同依然有效,当然不排除有其他合同无效的情形,那就需要看具体材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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