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笔车贷,本来是还有两期3月份和4月份,就还清了,就是今年疫情的原因导致有逾期,但是在今年的六月份通知对方一次性付清,但是对方拿合同出来的时候上面有款一次性付清需要支付总贷款的百分之四的一次费用,我就和对方公司理论,因为在签贷款合同的时候业务员没有提出,而且在合同上对于金额这块我都是按过手印的,唯独百分之四上面没有,所以对方迟迟不办理,现在对方公司需要我支付到目前为止的什么违约金和迟纳金,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任*如
山东-青岛
债权债务
2020-11-20 11: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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