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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在我爱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借款用于合作生意,结果导致亏损欠下债务。我爱人需要承担债务吗?因我爱人的家人为其购买了轿车写于其名下。且时间是在我欠款之后。如果现债权人向我举债,能否追究我爱人并查封其名下的财产?

臭*妞 天津-和平 婚姻家庭 2020-11-25 09:11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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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冰律师

    王冰律师

    地区:上海-静安 2020-11-25 15:34 回复

    婚姻期间的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认定是要去证明的,一般情况下婚姻存续期间借款用于共同经营或者收入用于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要去认定属于个人债务,需要你去证明,证明在借款时明示个人借款或者债务并非用于共同生活。至于你爱人购买的车辆,资金支付一般都有记录,如果实际产权并非你们夫妻,可以不被认定为你们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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