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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占公司60%的股东,一共就两个股东,但是不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现在失联了,我朋友 觉得有风险,工商退股必须要法定代表人出面,所以只能走法院这边,具体需要哪些东西

浮*雪 湖南-长沙 公司法务 2020-11-28 09:35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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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学安律师

    段学安律师

    地区:重庆-江北 2020-11-28 09:49 回复

    您好,现在公司是陷入了经营僵局,无法继续经营,故而作为股东,可以开始公司解散程序,具体流程如下: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法定代表人“失联”对公司的影响或是致命性的。那么,法定代表人失踪或死亡会如何影响公司清算注销呢? 如果法定代表人并非公司股东,此时其失踪或死亡对公司清算注销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公司解散材料的准备上。由于法定代表人通常都保管着公司的证照章,且承担着代表公司对外签署相关文件的职责,因此在公司解散过程中,包括清算组备案、提交注销申请等在内的众多事项需要法定代表人予以配合和协助,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失踪或死亡,则公司解散清算过程中的材料将无从准备,进而影响到公司清算进程。 如果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股东,则可能影响到公司自行清算程序的启动。根据我国现有规定,公司清算主要有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三种方式;《公司法》第43条、《公司法》第103条规定,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解散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若公司无法完成自行清算,公司经营管理已经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将严重损害股东利益的,该情形下,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但现实中,常常出现公司股东会难以召集或意图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的股东持股表决权低于百分之十的情形,导致真正启动公司解散清算程序困难重重。 失踪或死亡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股东时可如何应对,我们将在下文讨论;就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的处理,实践中常用且行之有效的办法即为更换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选举和变更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通过召开股东会重新选举新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然后去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在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过程中,一般需要准备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全体股东签名的股东决议、新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等。 具体以上海市为例,我们通过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需要以下材料: Ø 公司登记申请书 Ø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Ø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明 Ø 市场监管部门及其他主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因此,当公司清算注销程序因法定代表人失踪或死亡而受到影响时,将原法定表人变更并及时进行工商登记后,可继续开展公司清算注销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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