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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公在几年前注册了一家咨询有限公司注册的时候,我老公作为股东,有签署相关协议,我老公占比20%,我公公占比80%。公司名下原有一套房产,现在我公公想把房子抵押出去,要求说股东极其股东的配偶都要签字。我有顾虑。其一:抵押房屋必须要求所有股东签字嘛?其二:所有股东的配偶都必须签字嘛?其三:如果无法偿还贷款的话,我和我老公是否需要进行债务清偿?会被强制执行夫妻共有财产嘛?最后,如何判断借款合同属于公司抵押借款还是个人抵押贷款?

白*里 安徽-合肥 法律顾问 2020-12-03 14:03 9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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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国松律师团队

    沈国松律师团队

    地区:安徽-合肥 2020-12-03 14:26 回复

    1、公司以名下房产抵押贷款时,不一定需要公司所有股东到场签字的。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公司在向银行办理以公司名下的房产抵押贷款的,应该由公司直接与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原则上是不需要公司的股东去签字的。 但是,根据个别银行的贷款规定,在公司贷款时,会要求公司的股东个人对贷款提供担保,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股东就需要到银行签字,办理担保手续的。视情况而定。 2、如果您在贷款的合同上签的是连带责任保证,作为债务人之一,后期公司无法清偿时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3、区别是公司贷款还是个人贷款,看合同签订主体就行了,贷款人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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