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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是再婚夫妻,并共同生活32年,现丈夫已去世。再婚时丈夫有一处三十多平米的公房,再婚五年后我夫妻共同将此房屋买下,之后房屋变为个人产权,五年后房屋动迁,我夫妻又共同出资买下一套新的楼房,但产权书上写的是丈夫的名字,请问,这套住房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吗?现在丈夫故去了,如果是夫妻共有财产,我该怎样分割我应得的一半财产?

-*- 重庆-渝北 婚姻家庭 2020-12-07 09:23 4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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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鹏律师

    王鹏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 2020-12-07 14:55 回复

    该房屋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其中有一半是属于你个人的,剩余的一半会发生继承的法律事实,如果没有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分割析产,如果有遗嘱,那就要看遗嘱是否有效,有效的前提下,按照遗嘱继承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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