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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个电子厂,签订了租车合同,我买车,出司机,并负责把货物安全运送到厂方指定地点。 厂方每月付给我费用,我们合作已经一年,现在是第二年刚签过合同;二个月,厂方就说经济效益不好,要我放假,我出资买的车本钱还没回来,又已经交过车的所有费用,我的损失该怎样向厂方提出?我该怎样去维护我的权益?

二*5 天津-南开 合同纠纷 2020-12-07 09:31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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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鹏律师

    王鹏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 2020-12-07 15:21 回复

    首先,你要问清楚放假具体指什么,是以后也不继续了,合同终止,还是暂时不履行了。如果是合同终止那么就属于他违约,你要和他先沟通怎么处理你的损失得罪问题,如果协商不好,那还是建议通过诉讼解决,如果只是暂时不履行,那就问他要停多久,最好双方对中间停运的时间和权利义务等重要内容再签一份合同,作为对你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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