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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是再婚夫妻,并共同生活32年,现丈夫已去世。再婚时丈夫有一处三十多平米的公房,再婚五年后我夫妻共同将此房屋买下,之后房屋变为个人产权,五年后房屋动迁,我夫妻又共同出资买下一套新的楼房,但产权书上写的是丈夫的名字,请问,这套住房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吗?现在丈夫故去了,如果是夫妻共有财产,我该怎样分割我应得的一半财产?

-*- 重庆-渝北 婚姻家庭 2020-12-07 09:23 4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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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凡律师

    房凡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 2020-12-08 14:34 回复

    (一)这套房屋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你们各占50%。(二)现在男方去世,男方所有的50%属于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遗产可以通过公证或者诉讼的方式确定各自的份额。如果你们能协商一致,直接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如果无法协商,你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确权,凭法院的裁判文书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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