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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7年花20万买一块国有出让宅基地。合同约定:违约方赔偿对方5万。因为各种原因,我没有去过户。现在对方在上面建房子,说退我15万还是照顾我,因为该合同自动终止或作废,也过来诉讼期效。我向起诉,请问:真过了诉讼期吗?法官会怎么判

娱*台 四川-成都 合同纠纷 2020-12-12 12:29 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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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曹远军律师

    曹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 2020-12-12 12:35 回复

    这个应该是国有土地出让,不是宅基地,这是物权纠纷,不适用三年诉讼时的规定,没有过诉讼时效,起诉的话,应该会得到支持。你虽然没有过户,但他们也不应该在上面建房,具体内容还要看你们合同上的约定,才能做准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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