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我与丈夫是再婚夫妻,并共同生活32年,现丈夫已去世。再婚时丈夫有一处三十多平米的公房,再婚五年后我夫妻共同将此房屋买下,之后房屋变为个人产权,五年后房屋动迁,我夫妻又共同出资买下一套新的楼房,但产权书上写的是丈夫的名字,请问,这套住房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吗?现在丈夫故去了,如果是夫妻共有财产,我该怎样分割我应得的一半财产?

-*- 重庆-渝北 婚姻家庭 2020-12-07 09:23 49.90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
查看全部回复>>
  • 蔡兰律师

    蔡兰律师

    地区:天津-滨海 2020-12-16 16:53 回复

    这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自然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一人去世,对于房产的另一半你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咨询Ta 打赏Ta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