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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房东,出租的房屋已经过去大半年了,现在楼底下突然新开了一家宠物店养了不少狗,现在租客一直反应狗叫扰民,作为房东本人也一直配合联系相关部门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但现在租客突然以不可抗力因素要求退租,请问老师这种情况算不可抗力因素吗?承租合同会因不可抗力因素失效吗?

映*福 河北-邢台 合同纠纷 2021-01-04 15:51 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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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士霞律师

    郭士霞律师

    地区:河北-邢台 2021-01-04 21:14 回复

    你好,首先要确定一下合同期限,若是一年期,则合同尚未到期。未到期合同,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需要具体看合同如何约定违约责任。然后,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其中“不可克服性”是因素之一,指当事人对该事件的后果无法加以克服,即毫无办法加以阻止这才是不可抗力。从你的描述来看,对方尚未达到毫无办法加以阻止的程度,故此情况并非不可抗力因素,合同并不会因此无效,解除合同需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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