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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套房子,交了10%的首付款,签了认购协议书,当时也没有告诉我房子是连廊的,现在我才知道那个房子是连廊的,我现在想退怎么弄,还没有签,正式合同,交20%才可以签吗

C*承 北京-朝阳 房产纠纷 2021-01-05 09:50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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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明龙律师

    胡明龙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 2021-01-05 10:09 回复

    您好,您现在签了认购协议书,只是代表您有认购的意向,正常程序,在签订认购协议书后,等到房子具备销售条件时,双方再签正式的房屋销售合同,那么现在因为对房子重大事项的了解,您决定不够买了,就不用再签正式合同,可以提出解除认购协议,要求对方返还已交的认购款。而解除的理由,据您所述,是因为对房子重大事项对方并没有在签认购协议时告知您,所以您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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