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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位物业公司有权收回自己分配吗?买了一个小区的二手房,原来房主有地面车位,一直租赁使用。新业主来了,使用了原来自带的车位四个月,现在一年租赁期到了(车位租赁费一年一交),新业主去续费物业公司不收,说要把车位收回合法吗?有法律依据吗?

吃*子 吉林-长春 房产纠纷 2021-01-06 09:28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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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梁艳律师

    梁艳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 2021-01-06 10:36 回复

    小区车位要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约定物业公司进行管理,那么就由其收取费用。当然业主也可以罢免物业公司,将车位收益收归业主自己所有!第二个问题,新业主指的是什么意思?没看懂,建议明确信息

    追答:

    2021-01-06 10:45

    法律规定区内所有公共地方都归全体业主所有。其中,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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