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5月从第三人手里买的抵债房子!(支付了首付给第三人)!合同都是在售楼中心签得!发票也是开发商的(剩余的尾款给的开发商)!今年逾期未交房,一部分从开发商购买的房子都补偿了违约金!我们这样的情况大概有30家!都没有支付违约金!给我们的答复是第一批首付未到开发商手里!这种情况我们打官司好打吗?赢得利率是多少?中间我们还签了一个协议,如果到协议期以后还未交房!那违约金按双倍赔偿?这个协议是否有效?
1*0
江苏-徐州
合同纠纷
2021-01-13 21:01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