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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离婚孩子抚养权给我,房子是婚后买的,付的首付对方出八万我出两万,离婚时对方出的八万块钱作为孩子抚养费,房贷由我自己还,今年孩子八岁车祸去世了,我有权利不通知对方吗?对方有权利要回房子的一部分吗?对方有权利要孩子的赔偿款吗?

霸*酱 北京-朝阳 婚姻家庭 2021-01-16 14:28 4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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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佳律师

    宋佳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 2021-01-16 14:37 回复

    首先,通知问题。你是需要通知孩子的父亲的,孩子的父亲在法律上享有知情权,如果不通知,会损害其知情权,孩子的父亲可以去法律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二,关于8w的抚养费,这一部分抚养费如果在离婚协议里没有详细约定是到孩子18岁的抚养费,可以不予退还。即便有明确约定,这个属于有争议的问题,也可以先不用退还。 第三,关于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分割,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意思就是,孩子的父亲是有权利要的,但是不是你们两个等额分配。 最后,建议你们优先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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