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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欠债多年不还,如今追债人通过法院诉讼判决对方限期偿还,欠债人一直逃避不出现,直到法院查扣到一笔欠债人相关账户的进账款后,欠债人便带了众多农民工以进账为工程款需先结算农民工工资为名,要求法院撤销冻结的进账款。这样的情形冻结款到底应支付给谁?

小*- 陕西-西安 债权债务 2021-01-19 10:09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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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姗姗律师

    任姗姗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 2021-01-19 10:15 回复

    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即债权人)。因为执行案件的执行依据是确定的肯定的,是国家机关确定的。而农民工工资虽然涉及到民生,但是,农民工并没有进行诉讼,该支付多少,应不应当支付,不能仅听一面之词。换句话说,这个是不是欠农民工的钱都未必。即使欠了,债务有先后顺序,还款也应当有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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