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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几天在下班的路上,出现了交通事故,车也损坏了,对方也有损伤,这种情况下,能算工伤吗?如果对方单位不给算工伤,要求我赔偿怎么办呢

野*群 贵州-贵阳 劳动工伤 2021-01-21 15:58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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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承忠律师

    张承忠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 2021-01-21 16:08 回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员工要属于非自身的主要原因的情况下才可以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而该员工承担的是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不属于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往往在认定该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时,社保机关还会综合考虑交通事故发生的路段,是否位于该员工上下班路段中间的合理线路中,同时会考虑交通事故所发生的时间是不是属于上下班的合理时间内。也就是说,只有在上下班途中的合理线路上、合理的时间内,发生了属于非本人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的情况下才可以认定为工伤。所以说,要认定工伤,要看你们当时有没有让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责任分配的情况,符合条件的可以认定工伤

    追答:

    2021-01-21 16:14

    对方要你赔偿,也要根据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情况,按照比例去承担。你这边也有损失,如果你不是承担全部责任也可以向对方索赔。对方向你索赔的项目一定要求出具相应的单据,否则你可以拒绝,要求误工费的也要求他出具收入证明。这种情况建议你们在交警的组织下先去调解。调解不成,让对方起诉你,让法院认定。不知道你这边是什么车?一般机动车都有保险的,保险公司基本能帮你解决问题。如果有不懂的也可以再电话咨询我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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