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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离异家庭,孩子由我抚养,到今年十月份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对方停止了给付抚养费,孩子正在上大学我也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对方经济收入好也没有负担请问律师,教育费对方应不应该承担一部分

n*y 北京-朝阳 婚姻家庭 2021-01-27 09:24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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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牛晓东律师

    牛晓东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 2021-01-27 09:32 回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一条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因此,2021年开始,年满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本科以上学历),可能无法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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