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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离异家庭,孩子由我抚养,到今年十月份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对方停止了给付抚养费,孩子正在上大学我也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对方经济收入好也没有负担请问律师,教育费对方应不应该承担一部分

n*y 北京-朝阳 婚姻家庭 2021-01-27 09:24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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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明龙律师

    胡明龙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 2021-01-27 09:41 回复

    您好,按民法典及婚姻家庭的司法解释规定: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就您的个案而言,子女或者未满十八岁之前,或者虽然年满十八周岁、但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可以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其中包括教育费、生活费、医疗费等,但如果已年满十八周岁且是大学教育,除非父亲一方自愿,否则法律上不再强制要求给付抚养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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